24日中央社報導 - 中視與民視兩家無線新聞電視台,因為報導立院一月十八日審理地制法時,朝野立委打成一團的畫面而裁罰三十萬元的事件。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新聞節目必須是普級,當天新聞畫面已違反分級辦法,出現在每個人家的客廳,鉅細靡遺,播送時間又長,小朋友輕易就會看到,「這是我們很在意的」。
除中視及民視無線台罰卅萬元外,受到警告處分還有台視、中天新聞台、華視新聞、三立新聞、TVBS、年代新聞、東森新聞台、東森財經新聞台及民視新聞台。為何中視及民視無線台罰得特別重?NCC發言人陳正倉解釋,因為這兩家電視台過去三年有五次違規紀錄(不含這次)。
何吉森說,NCC無法建議電視台「該怎麼做」,但在國外處理戰爭或是暴力新聞會以停格、馬賽克或者是delay live(延遲轉播)的方式播送。
-------引述-----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做為一個觀眾,或許並不會覺得上面的這段影片有什麼特別,台灣國會打架、推擠之類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甚至會有人覺得早已司空見慣。但是負責監督電視的NCC委員的思維果然與比一般人細膩,頗有『先天下之憂而憂』的意味。
這次NCC裁罰的理由是因為違反分級辦法,故而小弟就先從我國現行法律的角度來觀看一下這次事件的相關法條內容到底是什麼?
廣播電視法 第 26-1 條
主管機關應依電視節目內容予以分級,限制觀看之年齡、條件;其分級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電視事業應依處理辦法播送節目。
主管機關得指定時段,播送特定節目。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第 13 條
新聞報導節目得不標示級別,其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
從上面的規定就不難發現,NCC認定各新聞電視台所轉播的畫面是因為不符合「普」級的規定而開罰。因此我們就來進一步的來看一下所謂的電視分級規定是什麼? 要符合哪些規定才未有超出「普」級的範圍? 新聞從業人員是否有一個明確的規範得以遵守呢?
1.什麼是電視節目分級
依照電視節目分級管理辦法
第 4 條
電視節目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少年及兒童觀賞者,列為「限」級,並應鎖碼播送。
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細節、自殺過程細節。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前項所稱鎖碼,係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播送之影像或聲音,須由收視戶經特殊解碼程序始能視、聽者。
第 5 條
電視節目無第四條所列情形,但涉及下列情形之一,不適合兒童觀賞者,列為「輔」級。
涉及性之問題、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型現象,對於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
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引喻者。第 6 條
電視節目無前二條所列情形,但涉及爭議性之主題或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須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同予以輔導觀賞,以免對兒童心理或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列為「護」級。第 7 條
電視節目無前三條所列情形,適合一般觀眾觀賞者,得列為「普」級。
2.要如何合於普遍級之規定
簡單的歸納一下重點,限制級為【犯罪行為細節、自殺過程細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以及表現淫穢情態或強烈性暗示,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輔導級【涉及性、犯罪、暴力、打鬥、恐怖、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型現象,對於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之虞者。】、輔導級【涉及爭議性之主題或有混淆道德秩序觀之虞,以免對兒童心理或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普遍級【無前三條所列情形】。
除限制級是以成年人可否接受為準外,其他三級都是以有無可能對於兒童心理有不良影響為判斷依據。換言之要合於NCC所述的普遍級規範,除了內容必須非為與性、暴力、犯罪、恐怖、社會畸形、爭議主題、粗鄙不良字眼外,亦必須對於兒童無不良引響之可能。
3.新聞節目必須為普遍級
不知道看倌您經過上面的法條轟炸後,是否跟腦內啡一樣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問題? 如果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所有的電視新聞頻道都可以關門了。因為除了對岸的集權社會,新聞頻道永遠不可能是普遍級。
所謂的新聞,不外乎報導社會現象、國際要聞、政府施政等等。但是依照前面的規定,社會現象中不能有搶劫、強盜、殺人案,甚至詐騙案也不能說明內容以防民眾受騙,因為怕兒童會模仿;國際新聞不能有戰爭、抗議,因為是爭議議題無人可論對錯,兒童不宜觀賞;最厲害者,政治新聞裡在野黨不能監督執政黨施政,因為政策還未或正在執行,還沒有實際發生影響,不可質疑爭辯令其成為爭議性之主題,因為兒童不知道應該要如何選擇該站在哪一方。
NCC太厲害了,所有的新聞節目都必須像是東森幼幼台、所有的主播都應該學天線寶寶,電視新聞只要負責宣導政令,最好還要對我們的治安豎起大拇指,順便對我們的政府歌功頌德一番,因為這個社會上沒有犯罪事件,天下太平。這樣不是愚民政策又是什麼? 這樣不是箝制言論是什麼? 日前GOOGLE退出中國大陸,便是因為中國強制過濾搜尋結果,以免施政受到評論,以免人民知道自己的不自由。NCC的作法有何不同,要老百姓不知道我們國會有打架的情形嗎? 甚至NCC委員也說不出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新聞,所謂的停格難道就看不出來是戰爭? 所謂的延遲撥送原本的推擠拉扯就會變成一片祥和? 所謂的馬賽克就是要整個弄到看不出來是什麼東西,然後以主播口述播報,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不會對兒童有引響了嗎? 腦內啡說一句 ---- 要規範別人,也請拿個規範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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