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怡客吃早餐的時候,喝著咖啡閱讀書本,很是寫意。忽然眼角喵到一位婦人,穿著幽雅的長裙,與男性友人也在吃早餐兼喝咖啡聊是非。本也無意觀察的腦內啡忽然被那婦人吸引了目光,原因是她不停而且用力的抖著她的玉腿。
克制著自己不要去看那猛烈抖動的物體,可是眼角還是會不自覺的飄了過去。或許是心理影響身理,好像隱約可以聞到她「海邊」因為裙子擺動而散發出的熱帶氣流,以致腦內啡眼裡看著書上的文字,腦海裡卻是不安的飛快旋轉著。因為本來腦內啡偶爾也是會抖腳,但從沒如那婦人般抖的如此激烈(在那一剎那,甚至有會引發地震的錯覺),便思考著為什麼要抖腳?抖腳的目的又是什麼?為什麼自己會想要抖腳?想了半天只能說是習慣問題。
習慣有好有壞,自己抖的很舒服,別人卻看的很礙眼。看到了別人放大了的極端,才發現自己的抖腳習慣有多糟,我發誓,我以後再也不抖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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